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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猛虎先生带着他最要好的两位骑士在街市上闲逛,是艾格纳和克莱蒙德。年轻时候的艾格纳就是性如烈火的家伙,一头红头发红胡子,喜欢穿绿色的爆裂衫。
这三位意气相投,是关系要好的铁三角。有什么事都会一起出动。
“我们今天出来逛街,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务。”领主老爷在马上郑重宣布,“当然是为了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安全着想。我担心舍妹今天要测验他全副武装战斗四小时。为了他的狗命,还是喊他出来溜溜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艾格纳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情,在街上放声大笑,把路过的人都吓跑了。
“切,多大点事儿!一天一圈这是常规训练的量。我天天都能跑。一天三圈都没问题。”
克莱蒙德毫不在乎,就跟没事一样。他的老腰可不太争气,暗地里一直酸疼。腿也异常酸疼,今天早上跨上马的时候简直生不如死。
“何况,她今天已经做完关于我的观察工作了。”
“哈?此话怎讲?”
“早上的时候,她带着仆人去食堂围观了我的早餐,记录了饭量。”
“哈哈哈!”那二人一番大笑之后,又对视浅笑,表情颇有些猥琐。
“诶,哥们。我觉得舍妹是不是……看上你了?”
“怎么可能!”克莱蒙德嗤之以鼻。
那两个人还是窃笑不止。
“有病吧你们!有意思么?”看他们那样惹人生气,骑士长又改口问:“好吧,既然她看上我了,你把妹妹嫁给我吧。”
“门都没有!”
“切!”
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段感情。他们都拿这段事情当做笑料嘲讽克莱蒙德。走了一会,大家看到街上围了一圈人。
“这是怎么了?”拉莫尔皱起眉头。
身为一城之主的他,格外关心城中的大小事情。三人缓步走到人群外面。因为坐在马上,看得也清楚。人群之中两个仗剑的人互相争执,一人身上还有血污。人群在围观决斗。
眯着眼睛一看,领主老爷轻声问左右:“那个瘦弱小笨蛋不是艾克马家的儿子么?”
克莱蒙德点点头。
那位衣衫不整,一只手臂冒着血,脸上都是冷汗的家伙,是城中一家富户不成器的儿子,出了名的不学无术,成天混迹于各种酒馆夜店,靠着零花钱养了群流氓,到哪都是横行霸道。
“教训了他无数次,每次遇上了,这家伙就一秒认怂,说什么都答应。嘴贱,脸皮还厚,什么溜须拍马的话都说得出来,跪地求饶的样子像没了爹娘一样的。我都拿他没办法。”领主低声抱怨。
“这个家伙,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变脸比换衣服都快。”克莱蒙德也是深有体会,“挨打的时候哭得可惨了,一回家立即又变回去,从没见他改正过。”
“可是那个人又是谁?”
大家看看,谁也不认识。埃塞斯这么小,任何一个有点头脸的人大家都互相认识。那个人谁也没见过,想必是外面来的。看他长得又高又壮,还颇有几分俊美,应该来头不小吧。
只见那人清瘦的脸颊、高傲自恃的面容,一双蓝眼睛,披肩的金色长发。穿得挺漂亮,绣花长袍,里面是蕾丝边的衬衫。外面罩着修身的锁子软甲,身上还配了几件造型拉风的白铠甲片。
看他也没什么行李,就背了个简单的皮包。手里握着一柄长剑。剑刃上还带着血呢。
“外面来的家伙?穿这么时髦,没准是首都那边来的。”
“穿得挺拉风,怎么一来就惹事?还一个人惹了这么一大群家伙?”
三个人一边看一边嘀咕。
而那争执的二人,状态非常焦灼。叫做艾克马的坏小子带了十来个家臣,都是跟他一路货色,年纪轻轻不学无术的混混。
“兄弟们一起上,干掉那个外来的!”
“哟,你这是单挑不过就打群架的意思?”金发剑客甩掉长剑上的血,款款走过来。
那些酒囊饭袋哪里敢动手。他们身上带的家伙都是充样子的,自己没用过几回,哪里敢和仗剑独行的剑客动手。一群人围着一个胡乱笔划,装出来的气势就是没人上前。
金发剑客的长剑一指,离着最近的一个家臣就吓得往后退。
“我说你们,这样可不成体统。要不我给你们找个道儿吧。”金发剑客笑嘻嘻地说。
“你、你什么意思?”
“帝国律例,凡双方荣誉决斗,至少要有三名绅士一旁见证。我们这样街头斗殴可是犯法的,非得有你们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看着才行。”
那金发的剑客早就把目光锁定在三位骑马的朋友身上。
“诶,我看那边三位相貌不俗,一定是本地的乡绅。不知你们能否赏脸观摩,为我们的荣耀决斗作证呢?”
拉莫尔听罢,反问道:“这位朋友,我倒要问问看,你与艾克马什么过节,至于当街决斗么!”
“过节?哦,是这样的……”
金发的剑客正要开口,哪知道那个不成器的艾克马先哭唧唧地跑过来。
“领主老爷!冤枉啊!您可得给小民做主啊!”
拉莫尔一听只觉得好笑。
“你这么个欺男霸女的家伙也有喊冤枉的一天?再说你们这么多人呢,怎么可能被他一个人欺负?要我说,是恶人先告状吧!”
“大人!小民今天是真的冤。方才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他长得挺好看多看了一眼。哪知道他一剑抡过来当场把我这胳膊砍得皮开肉绽。您看啊,都没来得及去看医生呢!”
可怜的家伙身上都是血。领主老爷只觉得他活该懒得去关心。拉莫尔一边笑一边问那个陌生人。
“真的吗?”
“真的。”金发剑客说完,又瞪了艾克马一眼,“看你妈看,长得漂亮你没见过啊?”
艾克马就像条件反射一样立即缩起身子,吓得浑身发抖。
“天呐,刚才也是这样说的!”
拉莫尔笑着摇头。
“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能让你吓成这样,我这辈子头一次见了。”
拉莫尔沉吟片刻,“这位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敢问姓甚名谁,哪地方来的?”
“我叫做卡拉西斯,从帝国来的。人称——金发的恶棍。”
“呵!有这么自称的,今天我见了新鲜了……”克莱蒙德心里一阵佩服。
“你是贵族吗?”拉莫尔谨慎地问。
“头衔不过是祖传的一张废纸,对我而言毫无意义。”
领主点点头。他挺欣赏有本事的年轻人,只是不晓得这位金发剑客有没有他显摆的那么厉害。于是又开口说道:
“我同意你们在此进行荣誉决斗。我、以及我的两位骑士,都是见证人。无论你们刚才什么过节,胜负定输赢。”
艾克马很委屈:“老爷,您看看我都被他无故伤成这样了,还怎么决斗啊?”
“你那么多家臣,找人代替也行。”
“你们谁替我上?重重有赏!”
艾克马把话放出去,家臣们却有点犹豫。
“你们咋都这么怂?白养你们这些蠢货了!”
“大哥,要不咱俩?”有二人跃跃欲试。
“?G,这不行!”领主老爷发话道,“决斗都是单挑,哪有二打一的。”
两个家臣说不出理来。卡拉西斯却来劲了,笑呵呵说:“没关系,多多益善,来几个都没关系。”
“你、你说的哦!”艾克马一听就跳起来,又点指了几名家臣,一共五个人站出来。“你们全都给我上!”
“哼哼,一个人单挑五个?我们可是胜券在握……”家臣们站在一块儿,就有了底气。
“黄毛小子,你完蛋了。荣誉决斗,今天把你打死打残都不用负责!”艾克马更是得意。
“帝国的剑客,这样你接受吗?”领主又问。
卡拉西斯优雅地挥舞长剑向领主致敬,示意决斗即刻开始。
他用的那柄剑有些特别,是双手长剑。剑身优雅颀长,比寻常的骑士剑都长了一截。冷兵器一寸长一寸强固然是常识,但长兵器需要更加高超的冶炼工艺,弄不好容易断。看这长剑轻盈纤细,就怕不禁敲。
那五个家臣各拿刀剑一口气冲上来。
卡拉西斯眯起眼睛。待他们冲到自己近前才出手。
一瞬间剑光如电。就见着一个人惨叫一声,一道鲜血喷涌着溅出来。
围观一个倒霉蛋被喷得浑身是血。众人恍惚间看见个什么东西飞出来,仔细一瞅。
“是胳膊!那人胳膊断了!”
再看家臣之中已经有一人断了手臂栽倒一旁,哭喊不停。
众人都来不及为这一招啧啧称奇,又看着卡拉西斯连着第二剑劈下去,另一个人半边脸没了。
“这什么路数!”克莱蒙德在一旁看得大吃一惊。
“怎么,你懂?”领主问。
“启禀老爷,根本不懂。没见过这么用剑的。”
卡拉西斯只是笑,得意洋洋像是在玩闹。顺势又一剑挡住敌人的进攻而后反手一击,打断了那人手指不说,根本就没有收招的意思,高歌猛进继续击打,一剑刺进那人怀里——每一招下的都是死手。
克莱蒙德看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些流氓混混也是城里居民,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教训一两次也不会下这么狠的手。”
“遇见我,你们可是要去森罗殿报到了——”金发恶棍大声喊道。
又一个人冲过来,也不知金发剑客怎么用的那柄长剑,就愣是把对方手里的剑绕到自己这边,横扫一记那人握着剑的双手飞出去。再一剑劈头盖脑干脆取了他狗命。
还剩个倒霉蛋吓尿了,卡拉西斯却是越战越勇,跳起来一脚踹倒那个人,踩着狗头一剑割断喉咙。
他动作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看不出破绽。都打完了,围观的人还没看完呢!众人嘀嘀咕咕,话多的人叙述着方才恍惚之间的战斗。此时,只见着满地的鲜血、一片狼藉。没死掉的人在悲惨地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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