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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他们还遇到一队商人。是希林完全没有见过的民族,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
“是西边的塔瑟人,穿戴和荒原那里的不太一样了,但仍然保持着经商和流浪的传统。”纳特说。
“哇,你知道的好多!”
“那当然,博物学者嘛,人文我也懂一点。据说塔瑟人的男子精于计算,而女子美艳绝伦,令人过目难忘。”
“我从前游历的时候遇到过很多,虽然不会语言沟通,但比划着也能买点东西。”
商队里的老人对路途非常熟悉,有好些走远路的人就跟在商队后面,长长的一条队伍,很是壮观。
主教大人的马车走不快,只得跟在人群中。少年们都好奇地坐在马车顶上看热闹。
商队休息的时候,纳特带着希林和罗尔一起跑去溜达。
“我跟他们打过很多次交道了,这些人特别擅长做生意,比划几下他们就懂。”
纳特自豪地介绍。
“而且他们都是天生的语言专家,每个人都能精通好几门语言,连我这种做学问的人都甘拜下风。”
“这倒是。古温克也是塔瑟人呢。”
“切!我就是他们捡来的奴隶。讨厌这些家伙,唯利是图的。如果他们身上的肉能卖钱,这群人会把自己卖到只剩一副骨架!”
对此众人付之一笑。
“那倒是真的。他们绝对是这种人。”
商人们真是勤奋,任何闲暇的时候都能用来做生意。休息了一刻钟,沿路就成了集市。
“他们什么都卖,而且什么都收。”
任何一个领主的铸币,不论什么成色质地,都可以交易。他们自己人也不停地到处交换,一切井然有序。
“但你要是觉得和他们做生意能赚钱,可就是做梦了。做一次生意,就会被他们赚一点,这群人可精明了。”
纳特回忆起昔日独自旅行的时候。
“曾经有一次啊,我跟着他们的商队走。路上渴得要命,他们却在那卖浆果。我用随身带的小饭勺跟他们换了一把浆果。”
“是吗?那他们可真好。”
“可不是呢!那些浆果酸得啊……天呐,我发誓一辈子没吃过那么酸的东西。我只吃了三颗,舌头溃烂了整整一个星期。这事我能记住一辈子。”
言罢,希林和罗尔都在窃笑。
“后来过了几年,我返回家乡的时候又遇上了他们的商队,在集市上看到些漂亮的零碎物件就花钱买了。结果怎么着——”
纳特说起来就生气。
“那个精致的小饭勺越快越眼熟,仔细搓搓,背面还有我刻的签名呢!他们卖了我二十枚铜板,我竟然还觉得便宜!”
“那本来就是我的!合着我用二十枚铜板买了一些他们不知道从哪摘的的酸果子!”
“你要是这么想确实就亏大了。但是光想着二十枚铜板买回来个银勺子,那还不错。”
“希林洛斯!”
“诶,你肯定被骗了。那种超级酸的小果子我撒尿的时候也见到过,就是野地里长的。”
“丑八怪!你闭嘴,别恶心我!”
说着说着他们就在集市上看到了,灯笼形状的小果子,颜色异常鲜艳,像宝石一样的。
卖果子的是个妇人。但是根本看不出她什么样子。因为她穿了一整个帐篷在身上,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就勉强能看出来是个人。
实际上罗尔一开始也没看出来。被吓了一跳。
“塔瑟人常年流浪,妇女没有自己的闺房。她们穿的那个玩意就是她们的闺房。”
什么都懂的学者解释道。
他这么一说希林才发现,难过商队里那么多“小帐篷”。希林凝望着那名妇人的“闺房”,纱网下隐约能看到双眼。
“可你刚刚不是说,塔瑟人的女子美艳绝伦吗?你自己其实没见过吧……?”
“所以叫‘据说啊,我当然没见过!”纳特不耐烦地说,“别盯着她们看。你长这么嫩,当心被她们捉去闺房里!”
罗尔对别的女人毫无兴趣,他就看看浆果。
“就这种?”罗尔好奇地挑起来一颗。
“哦,别碰!那是魔鬼的浆果!”
“这好漂亮,感觉可以串起来做项链。”
“希林,你是女生吗?”肥肥已经无力吐槽了。
罗尔有些好奇,悄悄问了价格。也不贵,一块铜板就能买一把。
所谓“一把”,就是一只手伸进袋子抓一次,抓得多就赚到了。既然这么便宜,大家当然无视了纳特的警告,专心研究起来。
“我不敢抓,我的手厚厚的,一攥拳头就把小浆果捏碎了。希林你来吧!”
希林的手又细又长,应该可以抓一大把。
“哎呀小主人,这活有技巧的。”古温克嘀咕着,“你抓的时候别太用力,反而抓得多。”
“嗯,好!”
罗尔出钱希林出力,妇人收了钱,请她们自己抓。希林就那么一伸手……果然抓了超级大一把五颜六色的浆果。
“哦耶!太棒了,哈哈!”
罗尔拿手帕包着浆果,率先尝了一口。
有那么一瞬间,听到浆果在齿间爆裂的声音,然后罗尔怔住半晌无话。他脸都绿了,一言不发。
“怎么样?到底什么味。”希林笑呵呵问。
罗尔面无表情,把一整包浆果递给古温克,“全都送给你了。”
“哈?有果子还不吃是不是傻?”
说完丑八怪吃了一颗。罗尔则拉着希林逃走。
“不要看,那是恶魔的果实……”
身后的丑八怪刚吃一口立即疯狂地往地上吐口水。
“呸呸呸!什么玩意,狗都不吃!”
说完把所有的浆果都扔地上了,五颜六色散落满地。
纳特早就走前面去了。
“这群不听劝的笨蛋。”
纳特逛的摊位有好多精致的小饰品,项链护身符一类的玩意。他就随便看看,发誓这次绝不再上塔瑟人的道儿。
希林跟罗尔立即凑上来围观。罗尔么,看见什么都在想着芙蕾莎。
“这条项链合适吗?这个足够尊贵吗?”
让希林帮着拿主意,希林看什么都说好。纳特则鄙夷地说:“劝你省省。这群人卖的东西,档次太低。”
“嗯,倒也是。”
罗尔放下了饰品。这时候古温克凑进来了。小主人在哪他就往哪挤。
“诶嘿嘿,这个怎么是一朵小花诶!”古温克发现了漂亮的护身符。这家伙眼光倒是不错。
“古温克,你也是他们的族人,能问问他这是什么吗?”希林问。
“当然没问题!”说罢古温克假装和商人交流,叽里呱啦胡说一通,谁都看得出他在鬼扯。
“嗯,他说这个卖一块铜板,我买了!”
卖护身符的商人,是个浑身漆黑的人,就两只眼睛是白的。眼珠子也是白的。还戴着造型奇特的巨大头饰。通常故弄玄虚的家伙都这种奇怪的扮相。
人家哪里肯,不让古温克乱动。他比划着手指,卖一块金币,绝不讲价。
“天南地北的塔瑟人之间,语言不通并不奇怪。他们在一个地方居住久了,语言中就会融入许多当地的表达方式,时间久了差别越来越大。”
“嗯,这朵粉色小花确实挺好看,女孩子戴一定合适,要么我买给芙蕾莎吧!”
某个人真是想女神想到走火入魔。
“诶,你等一下,这是护符不是项链。你看那人的打扮,明显是个术士。”纳特急忙出手阻止。
“护符有特定的功效,买错了会引来麻烦。”
喂喂,这是一个修道之人应该说的话嘛?未免太奇怪了吧。
“你还信这个?不是说这次绝不上塔瑟人的道儿了嘛!”希林笑嘻嘻提醒。
“咳。”
纳特清了清嗓子。
“别忘了,我不仅仅是修士,还是博物学者。我的学术范围涵盖了人文地理,也包括民俗。民俗之中,迷信也是我研究的对象。”
“根据我的博物志记载,这一朵美艳的小粉花叫做桃花,是从东方传来的。它代表了甜蜜的爱情。”
“那不是很适合女孩子吗?”
“不、不是这样的,它会招来新的、甜蜜的爱情。所以你如果自己买了,就会遇上新的恋情;而如果买给你的恋人,恐怕……”
“哦、哦,我绝对不买!”罗尔立即放手。
大家都对这种招桃花的说法不太买账。
“你自己都说了这是迷信,修士大人。”
“对待迷信的科学方法,其中一条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于未知原因的禁忌,谨慎非常有必要。”
“好么,您这位修士简直是既虔诚又迷信,还讲科学。”
“嘘——科学地迷信哈,小声点别给人听见了。”
“喂,肥肥的那个修士大人啊,不要惦记恋情了,有人向你求助啦!”
安塞尔很不情愿地来喊纳特。原来路过的人见到修士,都倍感幸运,希望修士能够赐福给自己。他们甚至还希望纳特能卖点神圣的纪念品给。
弗拉维大人疲于应付这些人,正躲在马车里休息。纳特只好临危受命,捧着自己的博物志冒充典籍,胡乱念了一通。那群人一个个都高兴坏了。
“诶,胖子,我给你想了个生财的门道!”古温克看得眼珠滴溜转,笑嘻嘻地拉着纳特。
尽管通行数日,纳特还是非常鄙视这个丑陋的奴隶。
“干嘛?”
“诶,你也做点念珠啊牌子啊什么的带身上,谁找你念经你就卖一个嘛,要不了多久就变成有钱人啦!”
“呸!滚!”
可能没人知道,纳特家里挺殷实的,不差这点小钱。为了一点点利益去玷污品行,不可能的。
话说回来,念经倒不是纳特最为擅长的事,他感兴趣的是博物研究。类似于偏科的学生,主课成绩不太好,选修课学得很欢乐。
少年们有说有笑把商队从头溜达到尾,回来的时候,花销已经由纳特赚到的布施埋单了。这个肥肥,要是肯动点脑筋也许能变得挺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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