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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天府明故宫里,魏建银坐在一个桌子前,看着鱼贯而入的几个高级军官。
“敌军正在以更大规模突破战线。”
“西部地区敌人已经突破龙江,南侧敌人绕过了牛首山,他们顺着秦淮河正在北上。”
“在东面的敌21师突破了钟山东部的防线,距离这里只有十五公里远了。”
说完,何庆英放下了手里的指挥棒,和成陈,刘志以及其他军官站在一起,默不作声。
没有人敢说话。
“只要桂系发起进攻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魏建银拿着铅笔,用手指在空中画了两个圈,不知道他在干啥。
“委座......桂系......”
何庆英看了刘志一眼。
见何庆英一句话说不出来,刘志干脆接过了话茬。
“桂系说他们没有足够的兵力发起进攻,所以他们的进攻并没有被执行。”
魏建银坐在那里,一言不发。
良久,他用颤抖的手拿下了自己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吞咽了一口唾沫。
“何庆英,刘志和成陈留下来。”
话说完,屋子里那些原本都已经做好挨骂准备的军官一个接一个的赶紧溜之大吉,离开了这个狭小的房间。
见所有人出去了,魏建银终于忍不住了,破口大骂出声:
“那是一个命令!一个命令!桂系的进攻是一个命令!”
“你们怎么能无视我的命令呢!”
“事情怎么到了这种地步呢......”
“所有的部队都在欺骗我!就连我们的家丁也是!”
他激动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挥舞着自己拿着铅笔的左手:“这些将军都是一些不忠不义的诺夫!”
“委座,我不允许您侮辱那些为您而战斗的军人......”
成陈的话还没说完,就被魏建银直接的打断。
“懦夫!叛徒!饭桶!都是渣渣!”
“委座!这有些过分!”
成陈被吓得一句话不敢说。
“这些将军都是我们委员会的渣滓!”
说完,魏建银把铅笔啪的一声摔在了地图上。
“没有荣誉感!”
“他们声称自己是将军,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在军事学院里呆了几年,但是他们只学会了怎么用西式刀叉吃饭!”
“自从战端一开,军队就一直在拖我的后腿,我早就该把所有的高级军官全部贬走,就像北边那个叛逆!”
他疲惫的重新坐回座位上。
“我从没有上过一天军校,我到河北省来,一个人打到了河北省来!打下了整个河北省!”
“背叛......从一开始就对我欺骗和背叛!对江南的有志之士不可饶恕的背叛!但所有的叛徒都将偿还,用他们自己的血!他们会溺死在自己的血液里!”
慷慨激昂的发表完长篇大论,魏建银的声音又变得沮丧了起来。
“我的作战计划从来没有被执行过。”
“这样我该如何才能取得胜利,领导这个国家呢?”
“好了,你们可以出去了。”
“战争结束了。”
“你们可以去干你们想干的事情了。”
......
......
“我数三个数,我们就起身,你往那边,我往这边。”
林大斯拉着顺溜,两个人手握已经上了刺刀的步枪,不远处就是应天府的天王府,也是现在的总统府。
一门76mm的英制野战炮挡在了门口,这个地方北军遭到了他们入城以来最激烈的抵抗,可能因为在这旁边驻守的是魏建银指数的第一师,所以这些敌人的战斗意志都很高。
很显然,林大斯他们的班就被压制在了这个门口。
“别数了,那都什么年代的老战术了。”
旁边的排长鄙视了一下这两个新兵:“92!”
只见两个士兵从墙角里爬了出来,推着一门低矮的小炮来到了前方。
“放平,对着那个门口,看见那门炮了吗!给我做掉他!”
两个士兵大喊了一声是,然后推着这门小炮来到了一个小阁楼上,这里视野比起下面更好,而且更重要的是对面那门火炮的俯仰角决定了他们很难打到这里。
随着一声沉闷的炮响,一发4kg的70mm小炮弹从92式步兵炮内被推出,第一发没有命中,不过第二发就扎在了榴霰弹的炮盾后面,这个炮兵组估计全寄了。
“上上上!”
在排长的催促下,林大斯第一个从掩体中一跃而起,端着步枪猫着腰快速冲到了一片倒塌的废墟边。
随着小组内其他几个人同样就位,他们组齐齐从掩体后探出半个身子,对着大统领府门口打了一轮排枪,栓动步枪密集的拉拴声和相比起单发步枪恐怖的射速体现了出来,准备从门里冲出来支援的几名南军士兵瞬间被压制了回去,不出意外应该还有人中弹了。
同时第二个小组向前移动,在另外一个掩体后一轮排枪掩护林大斯,他带着他的作战小组又一次前进,来到了距离大统领府不过三十多米的位置,这个距离上甚至不需要瞄准就能打中敌人,林大斯的作战小组却并没有着急开枪,而是从屁股后面摸出来几个带着木柄仿佛是锤子的东西。
手榴弹这个东西很长时间内都属于军队制式装备,特别是在拿破仑战争期间掷弹兵可是非常常见的,不过现代化的手榴弹其实还得几年才能登场。
但是这种“震天雷”实在是太好用了,便宜,量大,还不需要怎么训练就可以使用,简直是太棒了口牙!
于是,对于那些临阵倒戈的部队,他们很难短时间内完成新的战术学习,所以只能使用旧的战术,有些很简单的创造性装备却能大幅度提升他们的战斗力,手榴弹就是其中的典型。
“冲!”
随着硝烟散去,林大斯第一个挺着刺刀冲进了总统府,在这种地方他手里的长款步枪反而没有了左轮手枪好用,在拔出手枪连续撂倒两个人后,林大斯带着顺溜和二毛爬上了大统领府的屋顶。
“快!拿出我们的旗帜!”
林大斯催促着顺溜,却看见顺溜身后突然站起来了一个南军士兵。
说时迟那时快,林大斯毫不犹豫地掷出了手中的步枪,带有三棱枪刺的步枪仿佛一只标枪激射而出,哧的一下扎进了那个南军士兵的胸膛,巨大的力量直接把这个士兵从天台上推了下去,砸在地上脑壳炸裂开来,红白之物四散飞射,肯定是死透了。
“快!旗子!”
顺溜从包里掏出了属于龙汉的炎黄龙旗。
一刀劈下了属于江南的旗帜,顺溜把旗子挂到旗杆上,然后迎风展开......喜欢海权时代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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