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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然倒塌的庞然大物,几乎是在一瞬间被干掉的。
当转射机再次装满旗矛,再次射将三头战象的头目射的血肉模糊时,敌军的进攻态势明显一缓。
城头上,南军嘴里,传出了压抑许久的欢呼声。
可欢呼声很快就停止了,戛然而止。
因为转射机又射出了旗矛,不是连射,而是“点射”。
一台转射机,装载二十四支根旗矛,三台,就是…就是三乘以二十四。
当操作转射机的山卒拉出了一根长绳同时扭动了一下卡簧后,顶部可以活动的转射机微微抬高,缓慢的移动了一下。
然后,七十二支旗矛射出了“一排”。
冲出城墙的南军们,愣住了,彻底愣住了,浴血厮杀后流出了汗液,瞬间发凉,发寒。
面前的敌军,倒了一排,不,是一片,横着倒下了一片。
倒飞出去的躯体,残缺不全。
爆开的血浆,溅的周围人满身。
落在地上的残肢断臂,触目惊心。
冲在最前方的勇字营军伍,木然的回过头,冲在勇字营最前方的常霖,木然的回过头。
大家甚至就在近在咫尺的敌军面前,就那么木然的回过了头。
刚刚,那一瞬间,就仿佛有一只大手,一只看不见的大手,突然那么扫了一下,扫爆了上百人的躯体。
上百人,对已经投入过万的战场来说,不值一提。
可这上百人,数百人,冲杀在最前方,就那么突然少了一“排”,突然爆了。
战象突然倒下,最前方交战最激烈的位置,又突然爆了一排。
除了城墙上的齐烨等人,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即便是齐烨也目瞪口呆:“还…还能点射?!”
公输甲又流露出了面对齐烨时既恭敬又谄媚的模样:“恩公,您不是催的急吗,若不急…”
“少废话,继续射!”
“是,是是是。”
公输甲转过身,刚刚的谄媚模样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快,快快快,将旗矛都放进去,放的慢了老夫抽死你们!”
如果此时徐夙站在城头上的话,他一定会懊悔,悔的肠子都青了。
悔他当初不应该费劲九牛二虎之力,又是收买,又是许诺官职,又是挖空心思的笼络公输后人沈菁忠,而是应该去一趟京中,花个几十贯去刑部,然后捞出来一群长的和老农似的获罪匠人们。
所谓的公输后人沈菁忠,连给公输甲提裤衩子都不配。
“姐夫!”季元思指向远处,火急火燎:“木鹿部落被围了,快救他们,快去救小鹿姑娘。”
齐烨神情微变,下意识看向白修竹。
感性上来讲,他希望边军过去策应一下,不奢求一鼓作气击溃敌军,至少能接应季小鹿带着一些族人回到关内。
木鹿族人的出现令齐烨极为意外,更为意外的是竟然近万人就敢杀进徐夙的中军。
这是恩情,不止是对他齐烨,也是对南军的恩情。
虽然不知道木鹿部落为何要这么做,可人家的确用命给南军争取到了时间,缓解了城关这边的压力,大大缓解。
可从理性上来讲,齐烨开不了这个口,别说劝说白修竹,哪怕他是南军大帅,他都不会,也不敢这么做,木鹿族人的命,是命,可南军的命,也是命,都是命,二选一的话,齐烨选择南军。
“恩公,得救啊。”
鲜少开口的公输甲低声说道:“南野没人手可用了,打造军器太耗费人手了,运送工料,建工坊、伐木、冶料,这城墙都毁成这般模样了,靠百姓可不成,百姓上不了战阵的。”
齐烨下意识的点了点头,还真是这回事,南军损失太大了,如果木鹿愿意为南军而战,为大康而战,既能帮着守城还能帮助打造军器,最重要的是布局长远!
一个木鹿部落能够加入南军,那么其他部落是否也可以加入南军?
如果对木鹿部落见死不救的话,真有一天朝廷想要做出一些举措,谁还会相信大康朝?
“大帅。”齐烨正色道:“派些人接应一下木鹿族人吧。”
白修竹沉吟着,望着再次拼杀了起来的战场。
“白大帅!”齐烨焦急的说道:“木鹿族人帮我们守了城,不能见死不救。”
“不错!”
满身血污的小二也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望着转射机,双眼放光,上手就去各种温柔的抚摸,一边摸一边头都不回的说道:“异族助战,意义何其重大,不可见死不救。”
白修竹摇了摇头,刚想说没到时候,齐烨一咬牙:“姓白的,本世子就给你一次机会!”
“混账东西!”白修竹怒了:“还敢威胁本帅。”
“转射机,五十架,三城,各五十架,钱全算我的!”
齐烨竖起三根手指:“三个数,过时不候,救,还是不救。”
李蛮虎倒吸了一口凉气:“额滴个乖乖,一城五十架,那他娘的弓卒站哪?”
白修竹一脚给李蛮虎踹到一边去,气的够呛,这他娘的是应该关注的地方吗。
“本帅早就说了,那木鹿一族都是有志之士,有义之士、有德之士,如此志、德、义之辈,本帅岂能见死不救,挥旗,涂州孙功麾下京营与折冲府将士前去接应,挥旗,弓骑营去左翼接应,传军令,弓马、勇字二营回城,果毅营殿后,传军令,民勇卫弃弓持盾,登墙!”
齐烨转过身,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季元思得偿所愿了,默不作声的龚信也得偿所愿了。
可齐烨却算不得得偿所愿,因为他不知道自己做的到底对不对,木鹿部落,是值得救的,可很多时候衡量一件事,并非是值不值,而是应不应。
转射机又开始“扫射”了,城头上的南军发出了振奋人心的高呼之声,没有字,只有音,不明其意却又让每个军伍都能明白的“高呼”声。
这便是墨家,当拥有传承和智慧的墨家,去投身战阵之中,去做他们最擅长的事时,便会让见证之人深刻的明白一个道理。
守城、攻城,墨家才是最专业的!
墨家最擅长的,严格来说并不是守城或是攻城,而是在守城和攻城时,以最高效的手段去收割人命!
远处,中军,木鹿战旗依旧飘扬。
小山一样的季小鹿手持两把大斧,杀出了一条血路,踹倒了面前拉运粮草的板车后,望向城墙,满是血污和鬼画符一样的脸蛋上,流露出憨傻的笑容。
她觉得,觉得那个瘦瘦的公子,一定在看她,远远的看着她。
因此,小鹿有些羞涩,她听汉人父亲说过,汉家男人喜欢温柔的女子。
杀人,不温柔的。
因此小鹿羞涩,她觉得自己并不温柔。
想要变得温柔一些的小鹿,转过身,尽量控制着力气,尽量温柔一些,不将敌人一劈两半。
一劈两半,不温柔。
砍飞半个脑袋就好,这样,会显得温柔一些。
可敌人太多太多了,潮水一样涌来,试图包围她与她的族人。
将两把板斧插在腰间,小鹿怒了,她不喜欢被包围,因为她看不到身后,看不到姐妹们。
接过两面一人多高的大盾,交叉在一起,小鹿低吼一声,如同蛮牛一样冲了出去。
所过之处,人仰马翻,足足冲出了上百米,尚未形成的包围圈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缺口。
小鹿有些后悔了,撞翻这么多人,不温柔。
觉得自己又不够温柔的小鹿,高呼了一声。
一个个强壮的妇人开始投掷火把,投向四面八方。
小鹿笑了,烟,好大的烟。
烟雾,火焰,包裹了她,这样,城墙上的那个公子就看不到她了。
既然看不到,小鹿就不需要温柔了。
不再温柔的小鹿,再次抽出了两支板斧,化身为战场绞肉机,一往无前,冲向了中军的帅旗!
她不知道那支帅旗代表着什么意思,她只知道上次见到这支帅旗时,她的母亲死了。喜欢纨绔世子不好当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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