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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也就遇到了一只落单的。
“噗嗤!”
吉布森拔出深深刺入鳞甲狼脖颈的短剑。狩猎又一次取得了成功。幸运的是,这次他和老金的配合天衣无缝,一击就结果了这只倒霉的家伙。
“四张狼皮,再加上之前采集的魔法草,我们每个人至少能分到25到30个铜币吧。”
吉布森一边擦拭着剑身上的血迹,一边说道。
简单算一下,一张鳞甲狼皮就能卖20多个铜币,再加上魔法草,这可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要知道,老金以前拼死拼活,一天也只能赚到15个铜币,现在真是鸟枪换炮,财大气粗了。
当然,这些狼皮他是不会卖的,另有用途。
“收获不错啊!是时候回去了吧?”
虽然时间还早,但老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去交任务了。那些地精的……咳咳,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虽然有点可惜,但来日方长,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于是,他们收拾好东西,离开了这片是非之地。
“嗷呜,嗷呜。”
“吼——”
“是地精群!”
就在他们原路返回,快要走到那片苔藓地的时候,一群地精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目测有五只。
既然遇到了,那就顺手解决了吧。
“呼噜……”
地精这种生物,长着狗一样的脑袋,却能像人一样用两条腿走路。它们喜欢成群结队地活动,和哥布林、狗头人属于同一级别的魔兽。如果要给这三种魔兽的战斗力排个名次的话,地精无疑是最强的,其次是哥布林,最后才是狗头人。
当然,在老金眼里,它们都是渣渣。只要小心别被咬到要害,就算四只地精一起上,他也有把握全身而退。毕竟,人和野兽之间,还是存在着不可逾越的种族差距的。
“我去解决它们。”
“别浪费时间了,放着不管,它们自己会走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
莫里斯说得没错,确实没必要多管闲事。但问题是,莉夏的任务还没完成呢!
“就决定是你了!”
老金环顾四周,随手捡起一块石头。
没错,他准备用魔法飞弹了。
最近很少使用魔法,他感觉自己的手都痒痒了。老金一边假装漫不经心地抛接着石头,一边吹着口哨,麻痹地精的警惕性,然后找准时机,猛地将石头投掷出去。
“嗖!”
石头划破空气,发出尖锐的破空声。虽然距离有点远,但他这一击的准头还是相当不错的。那只倒霉的地精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石头击中了脑袋。
“啪!”
“吼——”
“漂亮!”
一声巨响过后,那只地精的脑袋……并没有像老金想象中那样爆裂开来,而是发出一声惨叫,然后撒开蹄子,头也不回地逃走了。其他地精见状,也纷纷四散奔逃,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我靠,这都没死?”
老金顿时傻眼了。
他居然连一只最低级的魔兽都秒不掉?看来他的实力真的退步了!这该死的!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赶走了就行了,我们走吧。”
“切。”
算了,反正地精的……咳咳,明天再来取也不迟。那种东西,光是想想就让人反胃,还是眼不见为净吧。
船到桥头自然直。
这是老金的人生信条。
车到山前必有路。
“吼——”
“扑通!”
“嗯?”
就在这时,一只逃跑的地精突然脚下一软,一头栽倒在地。正是之前被老金用石头击中脑袋的那只。看来是脑震荡发作了。
本来老金都打算放过它了,但它居然敢在半路晕倒?
叔可忍,婶不可忍!
老金二话不说,提着剑就冲了过去。
“嗷呜,嗷呜!”
“嗷呜!”
原本五只地精,一只已经脑震荡晕倒,另外两只被老金的举动吓破了胆,头也不回地逃之夭夭。
只剩下两只地精,还守护在同伴身边。它们龇牙咧嘴,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冲着老金发出阵阵警告的低吼声。锋利的獠牙,伴随着点点唾沫星子,彰显着它们誓死保卫同伴的决心。
“哟,还挺讲义气的嘛?”
老金不禁对这两只地精刮目相看。
在这个人心险恶的世道,就连人类都经常互相算计、尔虞我诈,没想到几只魔兽,居然能做到如此重情重义,实在难能可贵。
“嗷呜,嗷呜!”
“嗷呜!嗷呜!”
两只地精的忠义之举,让老金的心头涌起一股莫名的感动。它们之所以如此拼命地吼叫,无非是害怕死亡罢了。但即便如此,它们依然没有选择抛弃同伴,而是选择与老金决一死战。
真是……太可惜了。
本来老金只是想随便找个借口,把它们打发走就行了。
他可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混蛋。如果是在平时,他肯定会为这两只地精的兄弟情深而感动落泪,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但问题是,他现在肩负着收集地精丁丁……咳咳,的重要使命。
事已至此,他也只能痛下杀手了。
“安心去吧。”
老金强忍着心中的不忍,挥剑砍向了两只地精。
“唰!”
地精是双足行走的魔兽,所以对付它们,用人类的剑术反而更加有效。老金使出从卡琳那里学来的剑法,每一招每一式都充满了杀气。
地精既没有坚硬的甲壳,也没有厚实的毛皮,根本无法抵挡老金锋利的剑刃。
“一路走好。”
两道寒光闪过,两只地精的脑袋应声落地。干净利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老金下手的速度极快,等吉布森等人反应过来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莫里斯忍不住抱怨了几句,说他多管闲事,而吉布森和克劳迪则好奇地询问他为什么要杀掉那两只地精。
“看到魔兽,先下手为强。”
老金随口敷衍了一句,然后掏出匕首,开始处理地精的尸体。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特意等到吉布森等人走远了,才开始行动。然而,克劳迪似乎一直在暗中观察他,看到他的举动后,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你……为什么要取走那个?你的爱好还真是特别啊?”
“别误会,是别人让我带回去的。”
“谁会要那种东西?啊,我想起来了,附近好像有个部落,有烤……咳咳,的习俗。看来每个地方的文化差异还真是大啊!”
老金顿时满头黑线。烤……咳咳,那是什么鬼东西?
他将三根……咳咳,放进背包里,然后快步追上了吉布森等人。
回去的路上,又发生了一点小插曲。
就在他们快要走出沼泽的时候,又遇到了一只落单的鳞甲狼。老金顿时来了精神,决定再赚一笔外快。
这次的战斗毫无悬念。老金负责吸引鳞甲狼的注意力,吉布森则伺机攻击,很快就将它打成了重伤。鳞甲狼见势不妙,转身就想逃跑,结果一头撞在了莫里斯的斧头上。
“你没事吧?”
“……”
吉布森扶起倒在地上的莫里斯,关切地问道。莫里斯的脸上和脖子上多了几道抓痕,看起来十分狼狈,显然气得不轻。不过,反正马上就要回城了,老金也懒得跟他计较。
就这样,他们成功猎杀了五只鳞甲狼,收获颇丰。每人分到一张狼皮,剩下的那张就卖掉,平分收益。老金正准备开口提议,结果……
“这张狼皮归我了。”
莫里斯一边挠着头,一边说道,然后毫不客气地将那张狼皮据为己有。他说话的语气,就好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一样。
什么情况?
“啊,你帮我拿着啊?放我背包里也行,谢了哈!”
老金还以为莫里斯是好心帮他拿东西,于是连忙道谢。莫里斯被他这么一说,似乎也有些不好意思,但最终还是没有改变主意。
“你说什么呢?那只鳞甲狼是我杀的,这张狼皮当然是我的了。你自己算算,我一个人就干掉了两只,多分一张也是应该的。”
“啥玩意儿?”
老金顿时目瞪口呆。
他万万没想到,莫里斯居然会说出这种话!
“我说你这老东西,要不要脸啊?那两只鳞甲狼明明是我们大家一起杀的!”
“你……你这小子怎么说话呢?就算不是我一个人杀的,那也是我给最后一击,这总没错吧?”
“你的意思是说,只要是你给的最后一击,战利品就都是你的了?”
从莫里斯的态度来看,他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就算老金搬出“尊老爱幼”的道理,估计也无济于事。这家伙一把年纪了,肯定经历过不少大风大浪,脸皮早就练出来了。
“你这小子怎么说话呢?尊老爱幼懂不懂?再说了,狼是我杀的,我想怎么分就怎么分,你管得着吗?”
“我特么……”
老金气得差点爆粗口。
这老东西,一把年纪了,怎么还E级冒险者?
原因很简单:人品太差!
这种人,在冒险者中并不少见。他们有点实力,但人品败坏,就靠着坑蒙拐骗,在刀尖上舔血。最近这段时间,老金一直和艾莉婕、柯布森他们组队,都快忘了这茬了。
想当初,他还是个F级冒险者的时候,没少吃这种亏。要是让他把那些年的遭遇都讲出来,估计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卡特先生,别生气了。莫里斯先生,这样做是不对的。鳞甲狼是我们大家一起杀的……”
克劳迪抱臂站在一旁,冷冷地看着莫里斯,而吉布森则走到莫里斯身边,试图劝说他。
“就你话多!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懂什么叫冒险吗?”
“……”
莫里斯不屑地瞥了吉布森一眼。
真是好笑,第四只鳞甲狼明明是吉布森杀的,他居然好意思说吉布森“什么都没做”?
“我劝你们还是少管闲事。这是我应得的,我拿自己的东西,天经地义。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莫里斯说着,将斧头扛在肩上,转身就走。不得不说,他这一招确实很高明,如果换做是那些没什么经验的冒险者,估计早就被他唬住了。毕竟,他那魁梧的体型和那把巨大的斧头,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然而,老金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尤其是在钱的问题上,他从来都不会妥协。
他强忍着心中的怒火,死死地盯着莫里斯的背影。
“怎么?你有意见?”
莫里斯转过身,挑衅地看着老金。
“我特么意见大了去了!”
老金猛地拔出长剑。喜欢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请大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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